背景
“家底”不清 共享困难
经过多个信息化五年规划的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政务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是各部门科学开展相关业务的基础和依据,在行业管理、对外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总体上看,行业政务信息资源“家底”不清、共享困难、开发利用不充分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大量信息资源只在有限范围内使用,同类信息资源重复建设现象普遍。
为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实现以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交通运输数据资产,使行业信息资源“找得着、用得上、管得了”,交通运输部根据《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和《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要求,组织开展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思路
科学分类 精准描述 充分共享
“总账本”收录信息资源523项
按照《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交通政务信息资源范围,交通运输部组织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相关单位,对部内各司局主管的用于提供公众服务、日常办公及支撑业务运转的所有政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和梳理,编制形成《目录》,共纳入信息资源523项。其中信息资源包含公路交通195项、道路交通38项、城市交通51项、水路交通152项、综合管理87项,形成了部级政务信息资源家底的“总账本”。
信息资源贴标签
科学的信息资源分类方法和标识符编码规范,可实现信息资源的分类管理、快速检索和精准定位,加强行业政务信息资源有序管理,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
《指南》中提出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以行业领域及其运输方式作为划分行业分类的主要依据,再依照各行业分类下的业务范围进行业务分类,并在业务范围内从管理对象、行为主题和信息类别三个不同维度定位信息分类。最终形成9个行业类目、35个业务类目以及11个管理对象类目、10种行为主题类目和3种信息类别类目的分类体系。
基于上述信息资源分类方法,依据各种分类类目代码,结合行业政务信息资源编码规则,给所有信息资源贴上了唯一的“标签”。《指南》中提出的信息资源代码,将作为国家指南要求的“细目”和“资源顺序码”部分,与国家目录平台实现对接。
元数据精准描述
元数据是描述信息资源特征的数据,用于组织、描述、检索、保存和管理信息资源。利用元数据来描述信息资源后,可以快速发现和确认信息资源、为信息资源提供检索点,以及在不同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
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中对元数据的要求,《指南》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政务信息资源特点,确定了包含必选项和可选项在内的共计33个核心元数据,通过元数据对信息资源特征进行系统的描述,为日后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夯实基础。
四成信息无条件共享
《目录》中信息资源共享属性和方式的确认,须按照《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对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要求,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原则上统一通过部、省两级共享平台进行信息资源共享。
此版《目录》纳入的6934项信息项中,无条件共享信息项2804项,占比40.44%,为后续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机制
编制有专人 更新有时效
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单打独斗。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由部科技主管部门统筹组织编制,部级目录由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部内各司局、部直属单位和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中心进行编制,省级目录由省级交通运输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编制,行业目录的维护和管理由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应用中心组织实施。各级责任部门应明确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负责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组织与协调以及目录审查等工作,并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实施机构或技术支持单位,负责落实资源目录编制和维护更新工作。
为提高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汇总效率,便于后续目录在信息资源管理和数据交换中的应用,《指南》提出,各级责任部门须通过部级或省级目录管理系统进行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工作。通过省级目录管理系统进行目录编制的省级部门,编制完成后需将本部门的信息资源目录及时同步到部级目录管理系统中。
为确保行业信息资源目录的时效性,《指南》对各级责任部门的信息资源目录更新提出要求,如定期开展政务信息系统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一致性检测、系统信息资源变化情况的及时记录报备、省级目录更新的及时同步等。
部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在立项申请前应对本项目新产生的信息资源预编信息资源目录,作为项目审批要件。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可参照执行。《指南》中提供了预编信息资源目录模板,预编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应包含信息资源分类、信息资源名称、信息资源提供方、信息资源摘要、共享属性等元数据内容。
未来
对接各级目录 形成完整体系
《目录》初步形成了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的“总账本”,成为交通运输政务部门了解行业信息资源现状,激活行业信息资源共享交换需求的重要工具。各级交通运输政务部门可结合《目录》向信息资源提供方提出共享交换需求,同时,各单位也可在信息化项目立项和建设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开展信息系统建设,避免重复采集数据。
《指南》的出台规范了行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明了行业各级部门目录编制的方向,为交通运输行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国家目录平台的对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全行业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形成完整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结合部省两级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和开放应用平台建设,实现以目录管理交通运输数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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